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成功辅导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
[2016-08-03]
2016年7月29日,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获悉捷报,该公司已同意由我所辅导的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此次成功挂牌,标志着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服务中小企业挂牌上市法律服务业务又迈向了新的台阶。
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15日,注册资本1335万元,主营业务为太阳能晶硅切割废砂浆的回收利用。2015年12月,天津惠利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聘用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作为企业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法律顾问。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与券商及会计师事务所三方紧密合作,顺利完成前期尽调、股改、内核等工作。由主办券商于2016年4月28日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核。2016年7月29日,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确认函。
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一直秉承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积极开拓企业挂牌上市法律服务业务。为响应国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鼓励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号召,达公所在保定市及周边县市区多次举办投融资对接会,帮助企业整合资源,实现突破。现已辅导多家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
附:股转系统函[2016]6165号《关于同意天津惠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
撰稿人:李 旭 律师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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